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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必须支付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慰问金?一般是多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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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21:35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后,企业是要支付抚恤金的,抚恤金最新相关法律规定: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号)的规定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抚恤金支付: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扩展资料:

慰问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明确,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慰问金如符合上述免税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不符合,应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22:53

没有法律规定支付。

企业可以按照人情酌情给。我单位通常是工会出面,给1~3千慰问金,看家庭情况来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00:28

对于支付该种慰问金,法律上并没有直接的法条规定。所以,不是必须支付的。当然,处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一定慰问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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