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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有何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01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5: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答疑哦,请您稍后这边律师看一下问题哦。

提问你好

回答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有下列区别:

如果借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如果欠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如果都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则均从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都是二年。

提问我欠别人化肥钱给完了他说没给,欠条都*年了,他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回答钱已经还过了是吗

提问对

回答您准备一下还过的证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提问不说欠条就三年过三年还有效吗

回答如果欠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欠条的有效期一般是指诉讼时效,对于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提问那就是*年的欠条还是有效的

回答不是

欠条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您在开庭时提出

提问怎么提,麻烦你交我一下,谢谢了

回答开庭的时候提

主张诉讼时效已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7:04

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凭证,借条是出借款项而形成的债权凭证,欠条多为出售货物而形成的债权凭证,两者在作为债权凭证的效力上是没有区别,但在诉讼时效计算的起算点上却有不同之处。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日,对此应无争执。此种情况下,借条和欠条是没有区别的,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计算为两年。但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就是说如何确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呢?笔者试作如下分析: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第一次要款被拒绝就应当视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其诉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次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笔者认为,所谓欠,一般情况下是基于债务人出具欠据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给债权人款项,因为存在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拒绝给付的情况,从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对此,最高人民*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条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正好印证了上述观点。郑州中原区* 徐红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9:12

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凭证,借条是出借款项而形成的债权凭证,欠条多为出售货物而形成的债权凭证,两者在作为债权凭证的效力上是没有区别,但在诉讼时效计算的起算点上不同。

拓展资料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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