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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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3:50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是指账户当时的实际资金金额,由于这个产品是万能险种,使用的是可变赔付的方式给付保险金,所以需要计算“个人账户价值”。
1、个人账户价值为稳健型子账户价值余额与进取型子账户价值余额之和。建立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等于保险费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进入稳健型子账户余额与进取型子账户余额之和。我们每月1日对上月的个人账户结算一次,稳健型子账户与进取型子账户分别结算,我们将自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宣告各子账户的上月结算利率。个人账户价值按我们宣告的上月结算利率累积,结算利率不低于各子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结算时,年利率均按复利方式转换为日利率)。在本合同终止结算时,计息天数为本合同当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本合同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2、我们将在合同生效后的每个结算日从个人账户的各子账户中按各子账户的价值余额比扣除当月的保障成本,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及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我们也同时扣除。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于领取日从个人账户的各子账户中按各子账户的价值余额比扣除。
3、个人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申请并经我们同意后,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但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的金额以及个人账户价值余额均不得低于我们当时所规定的相应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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