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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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5:33
1、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关联交易差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等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而其它不可以转增资本。转增时按股东持股比例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将盈余公积转为资本,以持股比例转,以转增后留存的此项公积不得小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
你参考一下下面内容:
《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10%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这一条规定了计提公积金的比例和可不再计提的最低比例要求。
《公司法》第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从该条款看,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转增资本有25%的*,但这只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对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类似明确的规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公积金全部转增资本,并不违法。《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当于公司净资产。”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没有比例*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这一比例《公司法》并没有明确是转增前还是转增后,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辅导教材问题解答的规定,应当为转增后的注册资本。道理很简单,如果是转增前的25%,那么在转增后肯定不足新的注册资本的25%,而此时就违反了《公司法》的上述规定。所以只能理解为转增后的25%。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5:33
请问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需要按照股东的比例转增吗?
不需要,资本公积只能转增资本,就如你如下所说,资本公积只有: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换言之,资本公积本来就是股东投资多出部分。
即使是当初投入的时候只是其中的一个股东投入导致的,转增的时候有这个特殊规定吗?
一个股东投入是个人独资公司,其使用《公司法》、《会计法》。
务必请明白的人回答哦。还有,新的会计准则在资本公积只有“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但是按照会计制度是不是还存在“股权投资准备”这个明细的
股权投资准备核算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有变化时按股权比例随之变化,“股权投资准备”二级科目应该没取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5:33
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投资方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5:34
是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需要按照股东的比例转增,即使当初投入时只是其中一个股东的投入所导致的,转增的时候也是如此,因为在增加股东的时候,并不是只增加实收资本,同时也要同比例增加资本公积。这也就再次证明“同股同权”的法则。
新会计准则在“资本公积”下只有“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但是还是还存在“股权投资准备”,只不过在"其他资本公积”下面降级处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