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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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4:12
1.1调查
确定采样点布设之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其内容包括:
(1)对本地区大气污染源进行调查,初步分析出各块地域的污染源概况;
(2)了解本地区常年主导风向,大致估计出污染物的可能扩散概况;
(3)利用群众来信来访或人群调查,初步判断污染物的影响程度;
(4)利用已有的监测资料推断分析应设点的数量和方位。
1.2布设采样点的原则和要求
(1)采样点应设在整个监测区域的高、中、低三种不同污染物浓度的地方;
(2)在污染源比较集中、主导风向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应将污染源的下风向作为主要监测范围,布设较多的采样点,上风向布设少量点作为对照;
(3)工业较密集的城区和工矿区,人口密度及污染物超标地区,要适当增设采样点;城市郊区和农村,人口密度小及污染物浓度低的地区,可酌情少设采样点;
(4)采样点的周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不大于30°。测点周围无局部污染源,并应避开树木及吸附能力较强的建筑物。交通密集区的采样点应设在距人行道边缘至少1.5m远处;
(5)各采样点的设置条件要尽可能一致或标准化,使获得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
(6)采样高度根据监测目的而定,研究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应将采样器或测定仪器设置于常人呼吸带高度,即采样口应在离地面1.5~2m处;研究大气污染对植物或器物的影响,采样口高度应与植物或器物高度相近;连续采样例行监测采样口高度应距地面3~15m;若置于屋顶采样,采样口应与基础面有1.5m以上的相对高度,以减小扬尘的影响。特殊地形地区可视实际情况选择采样高度。
1.3采样点的数目
采样点的数目设置是一个与精度要求和经济投资相关的效益函数,应根据监测范围大小、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人口分布密度、气象、地形、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按城市人口数确定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采样点的数目,祥见附图。
1.4采样点布点方法
(1)功能区布点法:一个城市或一个区域可以按其功能分为工业区、居民区、交通稠密区、商业繁华区、文化区、清洁区、对照区等。各功能区的采样点数目的设置不要求平均,通常在污染集中的工业区、人口密集的居民区、交通稠密区应多设采样点。同时应在对照区或清洁区设置1~2个对照点。
(2)几何图形布点法:目前常用以下几种布设方法。
①网格布点法:这种布点法是将监测区域地面划分成若干均匀网状方格,采样点设在两条直线的交点处或方格中心。每个方格为正方形,可从地图上均匀描绘,方格实地面积视所测区域大小、污染源强度、人口分布、监测目的和监测力量而定,一般是1~9km2布一个点。若主导风向明确,下风向设点应多一些,一般约占采样点总数的60%。这种布点方法适用于有多个污染源,且污染源分布比较均匀的情况。
②同心圆布点法:此种布点方法主要用于多个污染源构成的污染群,或污染集中的地区。布点是以污染源为中心画出同心圆,半径视具体情况而定,再从同心圆画45°夹角的射线若干,放射线与同心圆圆周的交点即是采样点。
③扇形布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主导风向明显的地区,或孤立的高架点源。以点源为顶点,主导风向为轴线,在下风向地面上划出一个扇形区域作为布点范围。扇形角度一般为45°~90°。采样点设在距点源不同距离的若干弧线上,相邻两点与顶点连线的夹角一般取10°~20°。
以上几种采样布点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综合使用,目的就是要求有代表性地反映污染物浓度,为大气监测提供可靠的样品。
参考资料:仪器信息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4:12
点位布设原则
1.代表性
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和变化规划,客观评价城市、区域环境空气状况,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满足为公众提供环境空气状况健康指引的需求。
2.可比性
同类型监测点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使各个监测点获取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3.整体性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应考虑城市自然地理、气象等综合环境因素,以及工业布局、人口分布等社会经济特点,在布局上应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大气污染源的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从整体出发合理布局,监测点之间相互协调。
4.前瞻性
应结合城乡建设规划考虑监测点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能兼顾未来城乡空间格局变化趋势。
5.稳定性
监测点位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变更,以保证检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4:13
grt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4:13
回答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