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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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3:15
某专业押运公司需运输一批*到外地,派程某等8名押运员负责押运。按照公路运输的要求,在规定路线行驶并避免在居民区停留。尽管采取了足够的防范措施,在中转站停留时,部分*仍被不法分子所盗。问程某等押运员在发生*被盗事故后应该怎么办?
本案中的*,归属于国家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易溶于水,一旦接触皮肤的伤口或吸入微量粉末即可中毒死亡,同时在特定条件下还会放出剧毒气体和发生爆炸。所以*等同属的剧毒化学品,在发生盗窃事故后,负责承运及押运的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在本案中,程某等8名押运人员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明盗窃事故具体位置并强调被盗物品系剧毒化学品的情况,保护好现场等待*门的救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机关报告。*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剧毒化学品,一般是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其范围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