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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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2:23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5、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6、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办理销户提取,即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包括个人和单位缴存的部分以及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2:24
1,广州公积金可以销户的情形包括: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失业(或下岗)的,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不能由单位代办)
2,办理相关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2)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伤残级别为一到二级的伤残证、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户口迁出本市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迁入地户口簿、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无户口注销证明的可提供护照(或回乡证)与离职证明。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失业(或下岗)的提供:《就业失业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个人社保缴费清单(清单中的缴交单位须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或“无”)。
(7)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继承人身份证。
3,其中离休、退休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销户提取后不能再办理开户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2:24
当然可以啊!公积金管理办法里面就有一条专门写到这事的。只要达到提取条件,就可提取账号里的每一分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2:25
可以的,我也是去年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