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5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3:17
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
所谓自认的法律效力,是指一旦诉讼当事人对有关事实或诉讼请求作了承认,对有关当事人和*所产生约束力。即一方当事人对于他方当事人所主张不利己的事实,在诉讼中自认为真实的一种陈述。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一旦被对方当事人自认,就无须对事实进行举证,即免除其举证责任。法官也受该自认事实的约束,必须以该自认事实为基础作出裁判,不能作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事实认定。
一般说,诉讼中的自认将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效力:
1、直接拘束自认者效力,免除事实主张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对自认的一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即除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外,作出自认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自认。
3、对*具有拘束力。即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应予确认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而无需再另行调查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3:18
你好!
自认效力是民事证据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可以将其严格定义为:当事人一方或其他有权作出由该方当事人承担法律后果的自认人,对纯不利于己方的事实指称或材料证据,在本案诉讼中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向受诉*表明其为真实的观念表示。
由于自认具有不争执性、自愿性和高度真实性的特点,受诉*可以根据自认不经查证而直接地把纯不利于自认方的事实指称认定为案件事实,或者把经自认的材料证据直接作为定案证据。
自认直接认定为案件事实或者定案证据,可见其法律效果比其他证据还要厉害。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3:18
你好
除涉及到身份关系、有损他人利益等自认外,自认是具体有法律效力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3:19
孟宪江热线网回答您的问题:自认就是认可对方所说的事实情况,这样*就会采纳对方的说辞,并据此做出判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3:20
你好,自认一般仅限于对事实的认可,而不存在于法律知识方面;
法律效果为可以免除对方当事人对于该项事实的举证责任;
对于*而言可以对该项事实直接予以认定并所此做出出判决 ;
但有一个例外,自认不适用于对身份关系的认可;对于身份关系的事实当事人必须举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