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2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22:28
国家规定,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年休假。你18年1月入职,至今已1年多了,理应亨受单位的年休假。但你单位以自然年来划分,从而剥夺你的休假权,是不对的。你如果真有必须请假的理由,可以和单位商量。但不要为这事吵架,必竟这只是一件小事,不要做得不偿失的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22:29
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你18年1月入职到19年1月已满一年,可以享受年薪假。单位,统计年休假时你还不满意一年,所以没有录入,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目前有很多企业都没有实行年休假,所以一般很难打赢官司,不过你2020年肯定会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22:29
你可以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来维权。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