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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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8:20
没有户主同意,不能补办户口本。补办、换领户口本,如果非户主本人亲自办理的,必须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才能在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分局*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分局*中心楼主,要你们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办的,你是不能办的。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