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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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2:34
可以选择不填。
不提交加计抵减声明代表放弃这项税收优惠*。
加计抵减,是指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基础上分别再加计10%、15%抵减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或者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