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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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07:50
参合当年度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住院参合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老百姓称之为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