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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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2 22:13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成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贷款流程一手房贷款流程: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二手房贷款流程: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三、额度与利率五年期贷款利率: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25%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2016年6月6日起最高贷款额度变为70万,点击查看详情。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等规定条件下,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收入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1、一手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2、二手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价值或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按孰低原则执行)的7成。(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三、成都商转公积金条件?
申请“成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成都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成都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规定:
(一)申请贷款时,在成都中心(不含省级、石油分中心)已正常连续6个月(含)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不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贷款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出具收入证明,职工收入以职工缴存基数为准。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其中月收入3500元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个税证明等佐证材料)。
(三)因单笔可贷额度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请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四)成都市户籍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系数统一为0.5。
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是如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