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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家庭纠纷调解站为平台,加快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街道成立了党工委*任组长,妇工委、司法、综治、街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形成了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各部门协同抓、各社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四级工作网络:办事处设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社区居委会设调解站,居民小组设调解员,楼院设信息员。成立了由社区律师、心理专家和社会热心人士组成的社区调解志愿者队伍,构建起多方面参与、全方位覆盖的社区调解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硬件建设。街道所辖的社区全部建立了家庭纠纷调解站,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工作室,统一制作了调解站牌子,规范了调解登记、调解申请、调解协议等文本模式,设立了调解站网络设置、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宣传牌。为扩大调解站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专门开辟了2处“调解站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通过法律*解读、调解案例解析等,帮助居民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协议―回访”的工作流程,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制度》、《调解回访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家庭纠纷调解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回访工作制度,调解站实施了“三必访”、“一回访”和“三原则”,即已发生的纠纷必访、特困户必访、老问题户必访;家庭暴力纠纷处理后定期回访;工作人员依法调解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和不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二、以宣传教育为基础,提高社区居民素质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平安进我家,幸福伴我行”为主题,广泛开展平安家庭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加强氛围宣传,街道党工委在延安二路设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街,设置宣传橱窗、普法宣传标牌100余块,法治宣传栏200余米,不定期张贴平安家庭创建知识。部分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制学校,制定发放了法律咨询手册。我们还先后开展了家庭禁毒纳凉晚会,组织了禁毒法律知识答卷和预防*巡回展览,邀请专家进行了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周末法律茶座”等活动,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抵御*、预防艾滋病、防盗窃、防隐患的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文化宣传。充分利用“三八”节、“五一”、“十一”、“迎奥”、“儿童节”等节庆日和奥运会举办的有利时机,组织社区家庭和流动人口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举办了妇女同乐会、巧手迎奥运、“展妇女风采,创法制市北”等一系列文化活动,社区居民家庭和流动人员积极参与,寓教于乐,在娱乐中自觉接受到教育。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纠纷、家庭贫困往往是矛盾的滋生地,也会导致一些纠纷的家庭对社会不满、当事人性格偏激等等。我们将加强对居民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把失业家庭、意外事故家庭、单亲困难家庭作为关注的重点,定期邀请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到社区授课,围绕社会发展、婚姻关系、子女教育、婆媳相处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心理疏导,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生活心态。
三、以社会协同为手段,发挥“合力作用”
一是与辖区内*协同,形成诉讼调解与群众调解的合力。借助市北*民事五庭驻在我管区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按照《关于人民*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案件的试行意见》规定,对涉法家庭纠纷进行委托调解,取得较好效果。上清路社区居民迟某因没有处理好房产分配问题,引起子女之间的矛盾加剧,起诉到市北*。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市北*民五庭委托社区居委会先行开展了调解工作,在社区内进行了公开审理,并最终依法予以判决。通过这种委托调解、公开审理的形式,既合理化解了纠纷,又达到了教育社区居民的目的。
二是与市区司法部门协同,形成职能调解与社区调解的合力。充分发挥街道“四位一体”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协调信访、司法、综治等各部门,联合开展对疑难复杂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是与签约社区律师协同,形成专业调解与家庭调解的合力。社区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法规的掌握运用和具体案件的调解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我们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做好纠纷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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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家庭纠纷调解站为平台,加快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街道成立了党工委*任组长,妇工委、司法、综治、街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形成了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各部门协同抓、各社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四级工作网络:办事处设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社区居委会设调解站,居民小组设调解员,楼院设信息员。成立了由社区律师、心理专家和社会热心人士组成的社区调解志愿者队伍,构建起多方面参与、全方位覆盖的社区调解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硬件建设。街道所辖的社区全部建立了家庭纠纷调解站,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工作室,统一制作了调解站牌子,规范了调解登记、调解申请、调解协议等文本模式,设立了调解站网络设置、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宣传牌。为扩大调解站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专门开辟了2处“调解站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通过法律*解读、调解案例解析等,帮助居民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协议―回访”的工作流程,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制度》、《调解回访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家庭纠纷调解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回访工作制度,调解站实施了“三必访”、“一回访”和“三原则”,即已发生的纠纷必访、特困户必访、老问题户必访;家庭暴力纠纷处理后定期回访;工作人员依法调解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和不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二、以宣传教育为基础,提高社区居民素质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平安进我家,幸福伴我行”为主题,广泛开展平安家庭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加强氛围宣传,街道党工委在延安二路设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街,设置宣传橱窗、普法宣传标牌100余块,法治宣传栏200余米,不定期张贴平安家庭创建知识。部分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制学校,制定发放了法律咨询手册。我们还先后开展了家庭禁毒纳凉晚会,组织了禁毒法律知识答卷和预防*巡回展览,邀请专家进行了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周末法律茶座”等活动,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抵御*、预防艾滋病、防盗窃、防隐患的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文化宣传。充分利用“三八”节、“五一”、“十一”、“迎奥”、“儿童节”等节庆日和奥运会举办的有利时机,组织社区家庭和流动人口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举办了妇女同乐会、巧手迎奥运、“展妇女风采,创法制市北”等一系列文化活动,社区居民家庭和流动人员积极参与,寓教于乐,在娱乐中自觉接受到教育。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纠纷、家庭贫困往往是矛盾的滋生地,也会导致一些纠纷的家庭对社会不满、当事人性格偏激等等。我们将加强对居民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把失业家庭、意外事故家庭、单亲困难家庭作为关注的重点,定期邀请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到社区授课,围绕社会发展、婚姻关系、子女教育、婆媳相处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心理疏导,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生活心态。 三、以社会协同为手段,发挥“合力作用” 一是与辖区内*协同,形成诉讼调解与群众调解的合力。借助市北*民事五庭驻在我管区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按照《关于人民*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案件的试行意见》规定,对涉法家庭纠纷进行委托调解,取得较好效果。上清路社区居民迟某因没有处理好房产分配问题,引起子女之间的矛盾加剧,起诉到市北*。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市北*民五庭委托社区居委会先行开展了调解工作,在社区内进行了公开审理,并最终依法予以判决。通过这种委托调解、公开审理的形式,既合理化解了纠纷,又达到了教育社区居民的目的。 二是与市区司法部门协同,形成职能调解与社区调解的合力。充分发挥街道“四位一体”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协调信访、司法、综治等各部门,联合开展对疑难复杂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三是与签约社区律师协同,形成专业调解与家庭调解的合力。社区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法规的掌握运用和具体案件的调解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我们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做好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