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0:4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22:40
上海市〕2007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1.20-30日网报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满五年,以下同)。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的设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市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三、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包括星期六、日)
2.考试时间: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四、报名办法
1.2007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办法,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详见上海财税网有关公告。
2.考生可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向各区县咨询服务点了解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地址及电话附后)。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不是会计资格考试的初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22:40
会计资格考试上海地区补报名时间为11月14日--15日
2005-6-8
凡因故未能及时参加200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者,请于2004年11月14日--15日(星期日、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在徐汇区职工商业学校(徐汇区裕德路45弄2号3楼、漕溪路口)办理补报名手续。同时登记考试用书,请互相告之(只有二天不再延期,考试地点将安排在徐汇区内)。
报名的具体要求,请点击“财税公告——财政公告——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通知”
联系电话:54242972
交通:02、42、43、50、73、87、、122、205、251、524、703、712、754、770、808、824、857、920、923、926、957
地铁一号线(万体馆站)、轻轨明珠线(漕溪路站)
市财政局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