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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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35
住建部通知:自9月16日起,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涉及资质申报、建造师注册、变更注册等。
这次取消的力度很大:
建企资质核准(新企业无资质的),不再提交“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改为承诺。
建企资质核准,不再提交“申报业绩核查的证明”,改为承诺。
建企资质简单变更,不再提交“企业章程”,改为承诺。
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遗失补办,不再提交“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改为告知许可机关。
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不再提交“社保证明”,改为承诺。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备案,不再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改为申请人不再提交,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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