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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澳大利亚科学家的发现。他们说,研究显示,留络腮胡的男性会让女性更想嫁!昆士兰大学的巴纳比·迪克森和同事利用计算机绘图软件绘出蓄着不同胡须的男性面容,其中包括没胡须、有胡茬、有明显胡子以及络腮胡。另外,他们还通过调整眉毛、颧骨、下巴等部位让这些面容更阳刚或更阴柔。结果显示,有胡茬的男性魅力最大,但留络腮胡的男性会让女性有与其建立长期关系的冲动。(以上是选自一则新闻)
我觉得虽然是科学有根据而这样说的,但是我觉得还是因人而异吧,看个人喜好吧,还有男性的个人魅力,有的男性并不适合留络腮胡,会给人一种很邋遢的感觉;相反,有的人却很适合络腮胡,大叔类型,比如吴秀波。
讲真,我觉得他真的是非常适合络腮胡,虽然是大叔,却也是吸引人的大叔,络腮胡更添加了一分阳刚之气,很有男人魅力。
中国人毛发少,胡子也比较少,所以很少有人留络腮胡,但是外国人毛发相对茂盛,大部分男子都会留络腮胡,所以给人的感觉是络腮胡就是外国人的标配。
比如这样的,
有木有想*屏的冲动,络腮胡本来给人的感觉就是很man,很突显男人特有的气质,颜值高的人,留个络腮胡更显成熟稳重,但是有时候胡子长得快,就不得不注意修剪胡子了,不然络腮胡很容易成为负担,因为你吃饭的时候容易弄到胡子上,这样本来是加分的络腮胡就成了你的减分器,因为你给人的感觉就是很邋遢。比如像这样:
反正个人不太喜欢这种络腮胡,不太赏心悦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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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反正我不喜欢络腮胡子,给人一种不干净的感觉。我跟别人不一样,什么腹肌啊,什么胸毛啊,什么胡子拉碴的男人啊,我都不喜欢。我就喜欢那种嫩嫩的小鲜肉类型的,看着养眼。
我有个堂弟,几年前,经常的练他的腹肌,还有胳膊上的肌肉。有一次在我们面前秀他的美体,还挺洋洋得意的,一副我很帅的表情。但是在我看来一点都不美,硬邦邦的突出来一块,看着一点都不和谐。而且跟我一起看的姐妹也有同样的感觉,所以我想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那些比较“男人味”的东西吧!
还有那络腮胡子,要是留的不美观的话,看着真的是挺脏的。有一次我一个好友去相亲,就因为相亲对象留了个络腮胡,觉得不干净,就把那人pass掉了。再说万一哪天吃饭的时候饭米粒不小心掉到胡子上,自己还察觉不了,岂不是尴了个尬。
可能有人觉得留个络腮胡子能看上去更加man一些,但是如果那种比较胖的人留起来就看着挺恶心的,会让人有一种不修边幅的感觉。
但是像男神级别的,比如古天乐,留个络腮胡子,不长不短的,正好,怎么看怎么养眼。主要是人家底子好啊,本身就长的周正,360度无死角。(不过仔仔细细的看来又看,还是觉得男神不留络腮胡更养眼!)
有的人长的不行就是不行,不是靠个胡子就能解决的。平时还是得多锻炼身体,保持体形最重要。如果一个男人,大腹便便的,走路都感觉吃力,再留个络腮胡子,看着就讨厌。
所以,就我个人而言,并没有觉得留络腮胡的男人更让人想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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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子对女性的吸引,这是性别特征的魅力,就如同男士更喜欢丰乳肥臀的女性一般,这是男人成熟魅力的象征。至于中国女性,我觉得不会太喜欢络腮胡子的男性,当然 导演和搞艺术的除外,他们所取得的成就比胡子更吸引女士对他们的青睐。至于欧美人,我到觉得会更喜欢一个强壮身体和有络腮胡子的人,这就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和审美观的不同。按照目前的国内的男性的审美观点来看我不认为女人想嫁落腮胡。看看现在充斥演艺圈被称为偶像的男星有几个落腮胡?落腮胡是男性荷尔蒙较多,也就是男性性征强烈的体现。而现在女性需要的是哈巴狗型男人,要围着女人转,俯首帖耳,还要多金的男人。现在落不落腮胡真的不重要,只要多金,才是大多女性恨嫁的类型。何况女性中性化都有人追捧,看来男星女性化更能获得女人青睐!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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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络腮胡子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很邋遢,好几天没有去刮胡子了吧。
尽管有些人喜欢络腮男神例如,吴秀波这款叔叔型的,记得在《北京遇上西雅图》这部电影里,汤唯和他一起了,当时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不好,感觉瞬间就老了好多,然后汤唯其实很美,也很有女人的韵味,还真是心疼她了呢。这对组合很不协调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络腮胡的男人给人的感觉更成熟,更*,更粗犷,更男人,更有人生阅历和魅力吧,但是我觉得一个人的魅力不是仅仅看他的络腮胡就说明问题的呀。
我对于吴秀波的好感是他的另一部电视剧是《马向阳下乡记》,当时在里面他是很年轻的没有络腮胡子,但是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让我觉得很不错,也是很符合男神的,尽管没有了络腮胡子,他一样有男人味,一样的*,一样的成熟稳重,很具备当村*的形象,这个人设也很不错,一点也不觉得哪里不好,想嫁他的女性也是有的呀。
所以,并不是有络腮胡子就让女性更想嫁,而是由内而外的成熟魅力才是呢、
而且现在的都市人白领,各个都很在乎自己的行头,面部和头发的整洁就会给人很好的第一印象,这是必不可少的妆容,就连男士都有用洗面奶,可想而知,刮掉络腮胡子就显得更加重要。因为谁也不希望看到一个像原始人一样的人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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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这得看个人魅力!!!其实现任还是挺喜欢络腮胡的,还以它为荣,但是前任的话并不喜欢。
这个这个说来也巧,不约而同的我的前任和现任都是微微的络腮胡,虽然一开始给人的感觉都是腼腆内向的类型,但是我更爱的是现任,因为他更吸引我,现任是我自己主动去撩他的,若隐若现,明明白白,模模糊糊,就这样被我搞定了,哈哈哈。
前任呢,其实一开始就是那种斯斯文文类型的,对于他一开始谈不上是喜欢,我想最多的可能是依赖,因为即使当初在一起聊天也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而已,直到后来我们不约而同的考入的同一所学校,独自一人的我,觉得很孤独,于是便慢慢像他靠近,但是我不喜欢他仍旧是不喜欢他,因为即使我们在一起了一年,但是他哪里都没带我去过,我觉得他很软弱,没主见,一点都不像男人,因此我更多的时间都是和我的新朋友一起玩,到处疯,至于他的络腮胡我就更加的厌倦了,主要是他自己都不喜欢我我怎么可能喜欢呢,直到后来分手。
但是现任就不一样了,我第一次对他有好感是因为他充满磁性的声音,加上唱歌特好听,一点都不比原唱差,最主要的是他很有主见,有个性,(有时候还是不喜欢他的任性野蛮的,某人,啊),现任还浪漫,时不时的都会给我一些小惊喜,我真的很喜欢,不论怎样至少他做的这一切都证明他对我用心了,现任有点络腮胡,说句大实话我那是爱屋及乌,对于这些东西并不能作为我想要嫁的理由,只要他爱我用心对我,包容我,宠爱我,我也爱他,包容他,这才是我更想嫁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