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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是军队还是*?
我觉得*部队这两项性质都有一方面他们充当军队的性质,另一方面他也充当*的性质,所以我觉得*部队是这两个性质的结合体。
因为当初设立*部队的时候,他的主要目的其实就是这样的,因为如果出现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部队可以走在前面,可以有效的采取措施,因为他们驻扎在各地,如果发生一些紧急的情况,他们在处置方面是非常方便的,相比于军队来说,他们的调度能力非常强,可以在第一时间里触动自己的所有部队去解决这些问题。
所以我觉得在这一方面,*部队既有军队的性质,也有*的性质,如果要是出现了一些大的社会问题,那么这些*部队有可能就会充当*的性质,他们会维护地方的稳定,因为如果出现了大的问题,这些*部队机动能力非常强,可以随时待命随时出击,所以我觉得他们的性质是是比较多的,在具体情况之下会有不同的性质,所以我觉得如果要判断它是什么性质,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什么样的问题就具有什么样的性质。
除此之外*部队在驻扎的地方还会有很多人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问题,他们会走在最前面,因为他们的技术能力非常强,在同样的时间里,他们的调度能力就会非常强,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情况发生以后,*部队都是冲在最前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我觉得离开了他们的强大的基础能力和调动能力,有很多问题都会解决起来非常困难,所以我觉得他们的性质是比较多的,并不是单一的性质,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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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也不是*系统的*。
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同中国人民*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领导的的国家武装力量,遵守中国人民*的条令条例。*部队中服役的人也是现役军人,不属于公务员。
*虽然不是*,但是其管理模式与*是基本相同的,个人的待遇也与*相似。*部队履行对内职责。而对于*来说,他们的职责就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扩展资料: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部队由党*、**集中统一领导,实行**-*部队-部队领导指挥*。*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序列。
按照党*和**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部队将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职能。人民武装*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1、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2、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3、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4、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5、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6、协助*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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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有重大事件或抗洪救灾时,*官兵都会出现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好像平时很少有关于*的新闻和消息,大部分人都不明白*到底是属于*还是军队。如果你不明白,让边肖了解一下*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部队,简称*部队,是中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属于*编制序列,受*和**双重领导。也就是说,*部队同时属于军事系统和*系统。*部队由*领导的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边防、消防、保安部队组成。国家赋予*部队的根本职能是维护*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事实上,中国武装*部队是中国人民*的第一支预备役队伍,平时有不同的职责,战时可以紧急编入作战部队。
和平时期,人民武装*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1、国家规定的保安武装的对象、目标和主要活动;
2.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和通信枢纽重要部位的武装警卫;
3.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和隧道的武装保卫;
4.监狱和拘留中心外围的武装警戒;
5.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地区和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6.协助*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解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押解任务;
7.参与处理*、*、严重暴力犯罪、恐怖袭击等社会治安事件;
8.国家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面对突发事件,*部队有以下职责:
主要是依法处理危害*或者社会秩序的突发违法事件,包括处理*、*、*、群体性治安、*击事件等。反恐主要包括*击、反劫持、反爆炸。
支持国民经济建设,主要包括黄金地质调查、森林防火灭火、参与国家重点能源交通项目建设、参与重大灾害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和救灾等。
看到这里,我们都知道*到底属于*还是军队。*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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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军人。 2017年底的**改革引发了全国的重点关注,*司令员在全国*上,受*、**的委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详细全文可以查阅全国*官网。
根据*司令员的说明,*对*改革方案的核心在于,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区分,进一步调整*的管理指挥*。
“军是军,警是警”涉及到一个很多人——包括部分军队指战员和*官兵自己也时常争吵不休的话题:*部队到底是不是军队?在*部队服役的官兵到底是不是军人?
一:中国武装力量是由军队、武装*、民兵组成的三位一体
很多人不能接受*官兵不是军人的观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他们脑子里,只要是中国武装力量的成员,就通通是军人。但这个前提本身就是错的,武装力量的构成形式不只是军队,其人员也不全是军人——就连预备役人员都不是军人。
他们退伍之前才是军人,退伍加入预备役之后只能叫预备役人员
据我国的诸多法律和文件——包括《国防法》、《兵役法》等,在法理上讲,严格意义上的中*队,指的是中国人民*;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军人,指的是在*服现役的人员,预备役不称军人,而称为“预备役人员”。
这一点在《兵役法》的条文中表现的很明显,第一章第五条指出我国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明确限定现役军人是在*服现役的人员。所有条文内,“现役军人”对应的均为“预备役人员”,而从无“预备役军人”一词。
兵役法的正文内容不直接包括*部队,而是通过十二章七十二条,以附则补充修正的形式,推广适用到*部队上。中国的*部队,在法理层面上是兵役制的武装*部队,官兵的身份均为武装*。在动员征召、服役待遇、退出现役安置、伤病牺牲抚恤等方面,都是参照军人的标准管理和执行,并享受军人待遇。
二:*官兵没有*,经费不来自军费
*部队不属于中国的常备军,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制度特征。其一是*官兵的衔级*,不是*而是警衔;其二是*的经费开支,在我国官方统计口径中不列入军费范围。
晋升少将警衔
在《人民武装*法》的第一章第六条中,明确规定“人民武装*部队实行警衔制度,具体办法由*、*军事委员会规定”。这一点也是很多人发生误解的地方——*官兵的衔级体系可以和军队对应起来,同样存在上校、少将、上将等等,但它们是警衔,不是*。
*的经费来源也和军队不同,它不包括在军费内——中国的官方统计口径中,国防费用不包括军队以外的其他武装力量经费。中国*部队的经费,是由*财政和地方*共同负担的;其*和法律依据,最早来自于*的1988年79号文件、1995年5号文件,后来列入《*法》中第二十六条成为正式条文。
事实上,国外认定中国隐瞒军费开支、隐瞒军事力量建设水平的重要争议点之一;就在于*部队性质上是不是军队、*开支费用是不是应该属于军费范畴。很多人坚持的“*就是军队”的观念,恰恰是中国*在国际社会中不得不反复大力反驳和澄清的观点。
三:武装*与军人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下之分
*及其前身*军,都是顺应政权发展、社会分工细化,而从*中分离出来的;无论是在荣誉还是其它方面来说,*和军队只是分工不同,彼此没有高下之分。
*和军人只是分工不同
比如某些地方某些单位传说中的“两套*”问题——假设真的存在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是*等方面存在明确的必要性,何必要准备两套法律上完全不同身份的*?不同的*下还是同样的人,又有谁高谁低呢?
热心网友
从本质上来讲,*部队只是军人,不是*(边防、消防和警卫三支*现役部队除外)。
划分军人和*的一个关键标准就是其职责。
*的职责在各国都是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在德国、法国、葡萄牙以及我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这两个职能甚至是由两个不同的*机关在分别执行的。
如:德国的普通*(着*)管治安,联邦刑警局及各州刑警局管刑事案件。
法国的治安*管治安,司法*管刑事侦查。
葡萄牙和澳门的治安*局管治安,司法*局管刑事案件。
但总体来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都是将这两个职能由一个统一的*机关来执行的。
也就是说:既然是*,那其主要任务就必然是上述两大职能(还有一些次要的职能,如对内*侦查等,但只有一少部分国家的*有此职能)。
而我们来看一下中国的*,这里我们应该只谈*总部管理下的*部队,特别是内卫部队,因为他们才是传统意义上的”*“。
*(内卫)对地方社会没有任何执法权,这首先就不构成*职业的要件。
*(内卫)的任务也不是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他们不管破案,也不管维持交通,更不管出入境护照办理。
*(内卫)是军事部队,和现代社会中的*(文官制度)也不相容,说他们是*实在是不着边际。
*的任务是什么?
是执勤和处突,这在军事上讲,全是准军事任务,也就是说,*是一支准军事部队,而不是*。
所以,*的性质是军人,而不是*。
另外,我前面说过了,边防、消防和警卫是*现役部队,它们不归*总部管,而是归*管,我们讨论*时不应该加上他们,因为他们的本质是*人员。
比如*内卫部队的人犯了罪,要上*的军事法庭,而*现役部队的人犯了罪,上的却是地方的法庭,因为他们本质上是地方*人员,只是因为警种的特殊要求,在现阶段实行了现役*而已。
这一部分*现役部队人员才是集军人和*于一身的,*机关的人只是*,*总部下属的*部队则只是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