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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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5:54
2020年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年终奖在次年4月,是不计入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的,因为收入的发生年份在2021年,所以会在2021年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衔接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