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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销户提取的后果。
是没有什么后果的,公积金不等同与养老保险,这只不过是一项福利待遇。但是销户后也有很多
形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销户后就不再有公积金,如果再次缴纳需要重新开户。
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准备的材料。
退休: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3.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并经开户单位盖章确认。
4.退休证原件。
5.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因工龄不足无退休证的,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证明。
出境定居:
1.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2.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并经开户单位盖章确认。
3.提供*门批准出境定居的有效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3.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并经开户单位盖章确认。
4.提供经医院或劳动部门确认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可在审核表中由单位说明)。
在职期间死亡
1.支取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3.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并经开户单位盖章确认。
4.提供有效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户口的依据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支取人是死者的直系亲属的关系资料(如户口或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1.销户提取中因出境定居提取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各项审批为即报即批。
2.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即时交回给办理人。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第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第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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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
内容介绍:
销户后参保人员可以将公积金账户的余钱取出随身携带,而不用通过账户兜兜转转,两地奔波办理公积金转入转出,操作上似乎比较方便,但是,随意销户,很可能伤害到自己的权利。
因为参保人必须在开设公积金账户并且持续缴存公积金长达半年后,才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一旦将公积金账户销户,此前的缴存年限将全部归零。
即使随后再重新开设账户,也只能重新计算缴存时间,而且必须再持续存满半年,才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故在销户的时候应慎重决定,以免影响个人贷款事宜。
扩展资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九条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下同)申请普通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参考资料:
凤凰网-公积金慎重销户离职后可集中封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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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注销之后账户就取消了,影响日后的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能注销,具体流程如下:
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撤销、解散、破产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一)注销登记前,单位按规定办理账户清理。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二)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公章己销毁的,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证明),连同下列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服务网点应收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四)单位无法联系,经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单位已注销的,由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