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宠物日常 宠物养护 宠物健康 宠物故事

上海市车身广告,办理需要的手续?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第六条 在社会自有车辆上发布本单位的产品、商标等内容的自设性广告允许在下列机动车上设置:
  (一)大客车;
  (二)9座以上旅行车(不含9座);
  (三)厢式货车。
第七条机动车车体广告属于户外流动性广告,设置和发布车体广告的单位应当在广告发布前30日内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广告合同;
  (四)阵地"使用协议;
  (五)法律、行*规规定应予提交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广告审查决定文件;
  (六)广告设计样稿和效果图;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应予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八条 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述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并应在受理后s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上海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

热心网友

车身广告发布制作一站式服务,上海佐宜广告有限公司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