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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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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付房租提取金额
1.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承租本市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限额内提取,且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
资料:
个人办理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好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的,还应提供填好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6、承租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
①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②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
①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②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
注意:受理公积金付房租申请的场所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以上所需表格可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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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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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付房租提取金额
1.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承租本市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限额内提取,且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
资料:
个人办理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好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的,还应提供填好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6、承租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
①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②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
①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②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
注意:受理公积金付房租申请的场所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以上所需表格可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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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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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付房租提取金额
1.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承租本市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限额内提取,且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
资料:
个人办理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好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的,还应提供填好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6、承租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
①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②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
①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②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
注意:受理公积金付房租申请的场所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以上所需表格可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