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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热心网友
首先说计税的方式。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税,但每人每年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之前你有一笔收入按年终奖的计税方式申报过,那这20000元就应该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税。但不应该是5625,没有减速算扣除数,应该是(6000+20000-3500)*25%-1005=4620(不考虑税前扣除项的前提下)
如果此前没有按年终奖申报过,那20000应该单独计税。你们公司的会计太业余了,即便不懂,也应该联系专管员问一下,不应如此草率的让员工为自己的业余买单:
先说纳税申报。按照你的例子,工资和年终奖适用的税率都是10%,那么应将应纳税所得额及纳税金额加总后,一并填入“工资薪金按10%税率征收”一行。比如应纳税额2040元,都填在这一行里。
再说明细申报。明细申报的话,一个人分两行填。第一行所得项目选0101,即“工资薪金所得——普通月工资”。第二行选0102,即“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其实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普通工资和年终奖都属于工资薪金,所以就像上面说的,纳税申报时两者应汇总填在一起
追问我之前没有收入按年终奖的计税方式申报过追答是啊,我就是北京的,做了很多年了。之前年终奖这块我也有疑问,专门咨询过我们的专管员
热心网友
公司不给你上五险一金的吗,交的各种保险的那部分也得减掉。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个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