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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烟台市户籍,但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备案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借款人需要提供住建部统一样本的缴存地公积金机构开具的缴存证明,其它手续和当地缴存职工一样,到中心领取或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页下载申请表和贷款明白卡,手续齐全,夫妻双方一起到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