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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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54
你可以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人民*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应予准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54
1、交通事故纠纷中,如果原告不起诉被告车辆的保险公司,被告可以向*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会同意追加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支持。
4、《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 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