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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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7:02
调节项目主要有两种:
1、未包含在当期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费用,但包含在利润总额中的项目,即影响利润总额,但不影响所得税费用,比如超支的业务招待费、税收罚款滞纳金等;
2、未包含在利润总额但包含在当期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中的项目,即不影响利润总额,但影响所得税费用,比如子公司不同税率的影响、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等。
反过来想,如果有一个事项既影响了利润总额,也影响了所得税费用,那肯定不在这个表的调整过程中,比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损失、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暂时性差异等。
举个例子:本期计提了100万的坏账准备,利润表中记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因还未实际发生,税法不让现在扣,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纳税调增,假设税率为25%,则当期所得税费用应增加100*25%=25万,但现在多交了税以后可以少交税,在上次的文章中讲过这个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假设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抵扣,则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100*25%=25万。最后,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25万 递延所得税费用(-25万)=0,一正一负,对所得税费用整体并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