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7:3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4:17
如果你母亲是想赠与你房子,不用征得妹妹的同意,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如果是在你母亲百年后继承,那就是由你的父子和你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4:23
现在立遗嘱的,可以不用征得你妹妹同意,房子是你母亲的,她可以做主,若是你母亲百年后没有立遗嘱,你想要继承就必须征求你妹妹的同意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4:20
如果你母亲是在有自主能力的情况下。做决定把房子过户给你。那么就不需要征得你妹妹的同意。不过为了你们双方之间的亲情还是跟他沟通一下为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4:23
你必须要征得妹妹的同意。
到公证处公证的时候,你妹妹也必须和你们一起去。你妹妹不到处公证处现场,公证处不给你们办理公证手续。
母亲打算百年以后她的房子让你继承,并准备去做公证,你有妹妹,一定要证得她的同意,这是法律条文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4:24
不用妹妹同意
母亲自己去公证处立遗嘱就可以,带着自己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