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地方性法规由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具体如下:
1、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