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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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5:55
云南省技术合同管辖范围是:基层人民管辖普通技术合同民事纠纷、中级人民管辖标的1000元以上民事纠纷案件、高级人民管辖标的在2亿以上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等。 (一)基层人民管辖的案件
1、普通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级人民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二)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2亿元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2、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3、诉讼标的额不满1亿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4、上级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5、认为有必要由本院审理的基层管辖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基层报请移送并经批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三)高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2、最高人民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3、认为有必要由本院审理的下级管辖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或者下级报请移送并经批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四)中级人民交由基层人民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案件不涉及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除外)、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或者不属于确认不侵权纠纷或垄断纠纷;
2、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00万元;
3、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
4、非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地技术合同管辖的具体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上,也需要严格基于技术合同的签订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