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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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纪委要三转的原因:
1、破解好“谁都怕纪检”和“看到纪检都绕道走,不太愿意或不太敢和他们交朋友”的问题。“很多部门的人看到纪检都绕道走,不太愿意或不太敢和他们交朋友”,这样的话,纪委查办案件就会失去群众基础,就容易唱独角戏。
2、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认可,人民群众才能和你交朋友,才能与人民群众“一家亲”,才有群众基础。
虽然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的反腐高压态势,发挥了强大的震慑威力,仍然需要从更深层次上把握了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规律。
扩展资料:
纪委要三转,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去努力:
首先,要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着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
要牢记党的宗旨,做一个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变群众“上访”为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坚持执纪为民。
其次,要敢做敢担,要善于监督,敢于碰硬,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耕作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
要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强化监督,要敢于“拍蝇”“打虎”,善于与违纪违法分子斗智斗勇,查处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第三,要严于律己,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自律意识,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守得住清贫,挺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被金钱美色击倒,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讲操守,重品行,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党新闻网-纪委要结合“三转”破解“谁都怕”难题
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及地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断加强反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不断落实“三转”要求,深化机构改革力度、突出主业、坚守使命,多措并举,整合资源,将有限的工作力量最大限度地向监督执纪问责主战场集中,以惩治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心民心。
然而在深入推动纪律检查改革,落实“三转”要求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有顾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外,还承担着党务政务公开、行政监察、行政审批监管、招投标监管、经济工作督查等任务,在工作中存在“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二是机构设置仍存弊端。目前,很多县市都对纪检组织实行了派驻,但受单位编制、人员等影响,纪检组长大多是兼职,存在“专职不专”的问题。三是理解把握仍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理解还不够透彻。四是自身建设仍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一定缺编现象,尤其是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办案骨干力量不足;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有差距,业务能力有所制约。
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次深刻变革,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特征。一是要厘清职责定位。在“三转”转什么、解决什么、有何路径等问题上认识还不够,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中,哪些不该牵头,哪些不该参与,上级纪委需加强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退出的规范口径,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说服力。二是规范派驻管理。上一级纪委需制定一套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对派驻机构的权力权限、工作流程、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作出明文规定,便于下级纪委统一实施。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上下联动,强化宣传解释,准确传递“三转”不是“撂挑子”、不管事,而是集中精力做好主业这一信息,争取地方、及派驻单位对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的重视、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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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要三转的原因:
1、破解好“谁都怕纪检”和“看到纪检都绕道走,不太愿意或不太敢和他们交朋友”的问题。“很多部门的人看到纪检都绕道走,不太愿意或不太敢和他们交朋友”,这样的话,纪委查办案件就会失去群众基础,就容易唱独角戏。
2、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认可,人民群众才能和你交朋友,才能与人民群众“一家亲”,才有群众基础。
虽然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的反腐高压态势,发挥了强大的震慑威力,仍然需要从更深层次上把握了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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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要三转,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去努力:
首先,要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着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
要牢记党的宗旨,做一个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变群众“上访”为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坚持执纪为民。
其次,要敢做敢担,要善于监督,敢于碰硬,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耕作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
要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强化监督,要敢于“拍蝇”“打虎”,善于与违纪违法分子斗智斗勇,查处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第三,要严于律己,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自律意识,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守得住清贫,挺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被金钱美色击倒,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讲操守,重品行,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党新闻网-纪委要结合“三转”破解“谁都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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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及地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断加强反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不断落实“三转”要求,深化机构改革力度、突出主业、坚守使命,多措并举,整合资源,将有限的工作力量最大限度地向监督执纪问责主战场集中,以惩治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心民心。
然而在深入推动纪律检查改革,落实“三转”要求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有顾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外,还承担着党务政务公开、行政监察、行政审批监管、招投标监管、经济工作督查等任务,在工作中存在“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二是机构设置仍存弊端。目前,很多县市都对纪检组织实行了派驻,但受单位编制、人员等影响,纪检组长大多是兼职,存在“专职不专”的问题。三是理解把握仍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理解还不够透彻。四是自身建设仍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一定缺编现象,尤其是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办案骨干力量不足;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有差距,业务能力有所制约。
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次深刻变革,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特征。一是要厘清职责定位。在“三转”转什么、解决什么、有何路径等问题上认识还不够,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中,哪些不该牵头,哪些不该参与,上级纪委需加强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退出的规范口径,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说服力。二是规范派驻管理。上一级纪委需制定一套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对派驻机构的权力权限、工作流程、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作出明文规定,便于下级纪委统一实施。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上下联动,强化宣传解释,准确传递“三转”不是“撂挑子”、不管事,而是集中精力做好主业这一信息,争取地方、及派驻单位对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的重视、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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