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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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8:29
也有可能,如户口本以前丢失过,去迁移户口时重新补办过户口本,拿其中的一个去迁移,上面盖章注销,另一个户口本没有注销盖章,但*人口系统里面已经没有。
另一种情况是迁移出去的人,没有落户,又将户口入回到原来的户籍上,这样就是*系统户口上有他的户口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8:29
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死亡或失踪判决。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时限:当场结。(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时限:当场结。(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时限:当场结。(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时限:当场结。▲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8:30
可以追答要贷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