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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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4:23
1、有*性投资的建设项目。
*投资是*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西方国家的*运用税收方式筹集资金,主要从事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资。我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是全国主要的投资者,几乎所有的重要投资项目都是由*进行的。
2、大型建设项目
大型建设项目一般是指投资多、规模大、对国民经济影响深远、且直接由*审批和管理的项目。具体划分依据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按照现行规定,我国分别不同情况采用两种方法划分项目类别: 一是按项目的总规模划分。
其中,新建项目按设计能力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后的新增生产能力计算。另一种是按项目的总投资划分。其中,新建项目按全部投资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所需投资计算
3、企业建造自用的建设项目由企业决定是否审计。
扩展资料:
通过审计,可以提高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分为两部分,一是项目建成以后的效益,二是项目建设期间的效益。前者的物质表现是多产出,后者的物质表现是少投入。
1、通过审计,可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经济活动,并能提出相应的改正建议,促使项目管理人员最大限度地实现对人、财、物使用的综合优化,从而尽可能降低项目造价,提高项目收益。
2、通过审计,保证投资决策和项目建设期间的重大决策的正确、可行。项目审计可以对项目决策是否遵循了科学的程序、决策依据是否充分、方案是否经过了优选等做出正确评价,而从避免或终止错误的决策。这一点,对防止盲目投资和建设决策中的重大失误非常重要。
3、通过审计,可以揭露错误和舞弊,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4、通过审计,可以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任何时期的项目审计都会发现经验和暴露问题,这些经验和问题会帮助项目经理以及企业高层管理部门改善管理状况,避免或减少再次出现类似的错误。如此良性循环会大大提高企业的项目管理水平。
5、通过审计,可以激发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对管理和建设现状的评价与签证,使渎职舞弊的人员受到处理或批评,是成绩优异的部门和管理人员受到承认和荣誉,从而激励项目管理人员恪敬职守,努力工作。
6、项目审计是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的重要手段。但需要说明的是,在IT治理的框架下,企业的运作实际上都交付给项目管理中心在进行监控,
项目审计的大部分实际工作是项目管理中心来操作,而不是单纯的审计中心,审计中心是最后的报告者,而项目管理中心是资料的提供者或者是执行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审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4:23
工程中的以下项目需要进行审计:
1、工程中的各项费用
2、审查合同的订立以及执行情况
3、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审计
4、工程的项目成本
企业财务审计,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决定。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盈亏的真实情况,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加强宏观*服务。
扩展资料:
审计内容:
首先要检查各类报表是否编报齐全,仔细阅读报表说明,注意报表反映的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与其他会计期间的分析对比,有关重大影响因素是否予以揭示,并要结合报表内容的审计,验证报表附注说明是否真实。审计要点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审计人员应注重检查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的正确性、报表项目的完整性以及报表所反映项目和内容的一贯性。
1、检查资产负债表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及格式编制,复算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
2、将本期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字与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无变动较大或异常情况;同时,检查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并进行复算核对。
3、全面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总帐科目或有关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以总帐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帐各分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之和相核对,检查帐与帐之间的记录是否相符。
4、审计人员在上述检查中应特别注意,经分析比较,若出现某些项目的数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相符的情况,就要对这些项目作重点检查,从总帐科目追查至原始凭证,必要时应结合对往来帐的函证、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项资产的盘点,核实报表数字的真实性。
二、损益表
1、检查损益表内各项目填列是否完整,有无漏填、错填,核对各项目数字之间的勾稽关系。
2、检查损益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特别注意核对损益表所列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及附加的本年发生数,是否与其附表数一致,损益表所列净利润是否与利润分配表数字一致。
3、核对损益表各项目数字与相关的总帐、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同时通过分析核对,发现有关损益项目数字的变化是否异常,并对疑点作进一步检查。
4、结合对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利润分配等有关明细帐的检查,核实成本费用、各项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项数字是否准确,必要时要检查有关原始凭证。
5、结合对纳税调整的检查,核实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各扣除项目进行详查,审查有关明细帐和原始凭证,注意有无多列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超过标准等问题。
三、现金流量表
1、检查现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
2、检查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是否恰当。
3、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入流出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与有关的会计资料和报表的记录是否相符。
4、检查是否正确计算汇率变动对外币现金流量的影响。
5、检查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重大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如以长期投资、偿还债务等)是否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务审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项目审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4:24
所谓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对单项工程项目从投标中标、组织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进行的审计,并对其最终绩效进行评价。它包括了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等内容,是一项综合性的高层次审计。由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存在着工期长、工点多、管理跨度大等特点,所以将工程项目审计一般分为前期审计、中期审计和终结审计三个阶段。各施工阶段的特点不同,其审计的内容也有所侧重。
一、工程项目的前期审计
工程项目前期审计,主要是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进行审计。及早发现矛盾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防患于未然,为后续工程施工打下坚实基础。
1、首先审查《工程承包合同》:是否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合同双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内容是否合规完整;权、责、利划分是否明确。如有分包工程,还应审查《工程分包合同》。
2、审查工程施工准备工作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先进,现场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的配置能否满足需要,指挥部的设置、定员、人员素质能否符合管理要求,达到精干高效、结构合理。
3、工程预算编制审查:是否编制了工程项目成本预算、费用预算、资金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预算定额是否合理。
4、对内控制度建立的审查:是否建立工程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工资管理、成本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安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分包工程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严密。
二、工程施工过程审计
工程施工过程审计或称中期审计,主要围绕成本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的事中监督,发现并纠正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1、工程成本管理审查:通过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构成成本五大要素的逐一审查,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和建议。
(1)人工费的审查:审查工时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按劳动定额核算人工费,工资、奖金是否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有无不按规定多发工资,巧立名目发奖金,有无违反规定将其他费用列人人工费,使人工费超支加大。
(2)材料费审查:材料费是工程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控制了材料支出,就有效控制了成本。审查材料物资消耗是否按定额控制,实行限额发料,材料实际消耗与预算定额的差额是否合理,材料的采购、管理、消耗手续是否齐备,有无损失浪费现象,余料是否盘点,料差和周转材料是否按规定分摊。
(3)机械使用费的审查:机械台班统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机械使用是否充分,有无因操作失误而造成机使费超耗浪费,费用分摊是否准确、合理。
(4)直接费和间接费的审查:审查直接费、间接费的开支是否有严格控制,有无违反规定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挤乱列成本的现象,费用摊销是否合理。
2、安全、质量、工期的审查:审查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存在只抓进度而放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有无违规操作而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经济损失。
3、内控制度的审查:审查各项内控制度是否贯彻实施,有无流于形式而造成管理失控,对分包工程是否进行有效管理,是否存在只包不管或以包代管现象,有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返工窝工等现象,影响工期和效益。
4、对工程结算、会计核算的审计:工程价款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工程结算是否符合规定,验工计价是否及时,手续资料是否完备,有无拖欠工程款现象,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
三、工程项目终结审计
终结审计主要侧重于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效益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方面进行审计,从而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绩效作出评价。
1、对完工后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防止资产流失。
2、审查是否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有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3、工程是否按期交工,并办理了竣工结算,财务决策是否符合规定。
4,工程期间有无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并分析原因责任。
5、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全部交纳了各种税金,有无拖、漏、少缴行为。
四、工程项目审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分包工程和分包合同的审计:近几年,由于铁路建设速度加快,分包工程越来越多。审计中我们发现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合同的管理比较混乱,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较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经济损失屡有发生;超付工程款,漏扣材料款,甚至出现分包方自行计价到建设单位直接领取工程款,我方后补签计价手续,致使我方在工程分包结算中处于失控状况。一些分包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致使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时有发生,既造成经济损失,又损害了本单位的声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应注意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合同管理包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致使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时有发生,既造成经济损失,又损害了本单位的声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应注意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合同管理的审计,首先应着重审查分包合同的订立:审查分包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内容是否完整,立项是否清楚,对分包工程的单价、数量、总造价、质量、工期、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有元明确规定。其次,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监督:是否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分包单位计价结算、安全质量是否严格按合同规定办理。通过审计,强化对分包合同和分包工程的管理,减少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在建工程的审计:在工程项目审计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对在建工程的核算违反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核算不规范,未完施工手续不完备,甚至凭主观推断而随意列帐。有些单位为了自身利益,用在建工程调节成本,随意增加或减少在建工程成本,致使工程成本不实,形成虚盈实亏。针对以上问题,审计中要严格审查在建工程所列项目是否真实,审核未完工程盘点单,计价列帐是否按工程完成进度和规定,有无人为调节成本现象。一旦发现要及时调帐,以保证工程成本收益的真实性。
3、从审计的自身条件来看,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提高。由于工程项目审计是一个高层次较复杂的专项审计,涉及预算定额、工程技术和财务等许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素质要求较高,所以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审计的质量,最终达到强化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4:24
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在履行中由于它涉及多个主体,工程单体项目又多,经济活动繁杂,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过错行为的发生将存在着风险或潜在的风险。且近年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赔付或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为此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责任。有的责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职务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对此,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摆在内审面前不可摆脱的一个新课题。为搞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根据内审实践,初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2、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
🔹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
🔹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
🔹③ 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
3、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
🔹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法律、*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 “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
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
4、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
承揽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设计及技术资料之内容。因为有的总承包合同中某些设备、材料为非标准的,它需要总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定作人)给付报酬。在对定作人审计时,主要应对其提供设计文件名称,提供设计文件时间,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合同约定价,调整价、确认价、验收时间、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对承揽人审计时,应对其接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发现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时间及内容,催告定作人协助履行事项的内容及时间、提交成果时间、提交成果质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货、承揽人依法对留置成果名称、留置成果的价值或者承揽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应赔偿的数额,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审计。
除以上情况审计外,还应对承揽人名称、资质和承揽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以及项目报酬收付情况进行审计。此项重点是注重对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承揽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识别性审计。
5、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例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
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或纠正,避免风险。
6、工程质量审计
总承包工程质量,是指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对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交付人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按照标准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活动。检验标准可分为国家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质量检验标准,应从以下三方面情况进行掌握:
🔹一是有约定标准的从约定。
🔹二是无约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
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审计时,应对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和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况进行审查。
7、工程款收支审计
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对承包合同当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实活动。工程价款一般包括:
🔹① 建设工程土建项目的设计费、材料费、施工人员费用;
🔹② 设备费、安装调试费;
🔹③ 承包人的管理费,即总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管理、发包人给付的价款。此项费用如总承包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就应将此费用计算在内;
🔹④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将从总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暂留的价款,根据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届时再付给总承包人。也有的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时向发包人付一定数量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项。但由于有的工程价款构成不同,审计人员应据实核算。
在工程价款确认之后,应将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逐笔进行核算。同时还应对收付各方的票据进行鉴证。这是因为有的建设工程缓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进行结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着一方先付款后收*,或者一方先出具*后收款,或者一方暂以收据作为收款凭证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等原因,造成票据短缺或无效凭证现象,影响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故审计人员对票据审核也不可忽视。具体对工程款收付情况审计,应从支付方和收款方、单位名称、数额、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时间和数额,以及票据种类等情况进行审查。
8、总承包合同纠纷审计
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审计,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异议。总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供货人等多个主体法律法律,加之一方或诸方主客观原因,致使过错方违反总承包合同事项约定,使相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守约方依法或依约向过错方提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张而未获得赔偿,或双方争议事项处理结果处于待定状态。这些纠纷解决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
🔹二是依据总承包合同中仲裁条款或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起诉。
这些方式在处理总承包合同纠纷中是多见的。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对当事人已处理或者将要申请仲裁起诉的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关注,因为这些纠纷的支付款项,不仅涉及到合同的标的和工程款的数量,也关系到当事人的风险管理。因此,对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审计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
9、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
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企业在履行总承包合同中,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存在或潜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办法采取措施,消除减少或转移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风险管理规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活动。由于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多样性、主体多体性、风险分担不等性和风险发生突然性以及动态管理之原因,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形成就分为成文或不成文两种。因此审计人员在对风险内控制度审计中,在注重对成文制度收集检查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时,应从内控制度建立环节的完整性、执行环节的及时性和监督环节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分析。对风险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在取得上述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各种信息和评价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应根据风险管理存在或潜在的不同阶段或合同履行过程,运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单位管理者(部门)出示风险监控和预警建议报告,使管理者及时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减少损失,防止风险扩大。
综上所述,总承包合同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且有的总承包合同当事人已付出了民事责任赔偿的代价。或者有的因触及刑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为了提高总承包工程当事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已成为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不可忽视的风险管理关注点。
本文所探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之内容,可根据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采用,也可选用。通过按照上述内容进行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有利于当事人明白履约情况,分清责任,并针对薄弱环节或过错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有利于受损失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和避免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经营管理风险和提高预险、防险、避险的工程总承包风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