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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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7:49
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和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本市的管理和办法。
二、负责全市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经营单位、个人的注册管理,包括名称核准、证照审批与监督,打击违反企业注册法规的行为。
三、规范和监督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管理租赁柜台、商品展销会及重要商品流通,确保公平竞争。
四、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五、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打击合同欺诈,调解合同纠纷,以及管理抵押物登记和拍卖活动。
六、负责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管,登记户外广告,查处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七、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推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
八、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合规经营。
九、对所辖市、区工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包括人事、财务、装备等行政事务,以及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
十、完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