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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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2:12
5月23日早晨,浙江京衡律师集团的陈有西、钟国林律师及其助理,代表死刑复核审中的夏俊峰向最高刑一庭的夏俊峰死刑复核合议庭提交了三份申请,请求法官允许他们查阅并复制案件材料,同时请求法庭公开审理死刑复核程序,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他们申请从侦查机关、一审和二审获取关键证据,如案发现场的第一次现场录像、全部勘验照片,夏俊峰到案后的体表检查伤痕照片,以及沈阳市滨河区行政执法局2009年5月16日办公区和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
6月13日,负责夏俊峰案的最高刑一庭三位法官约见了陈有西律师,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并由员记录。陈有西律师表示,这次约见是根据辩护律师的请求进行的,此前他们已递交了申请书。合议庭法官告知他们,已经收到公函、新证据和调证申请,正在对原案情进行深入审核,并表示会重视律师意见,但复核时间可能不会很快。
钟国林律师补充说,陈有西律师在与合议庭成员的会议中详细阐述了辩护观点,包括事实认定不清、定罪证据不足、伪证处理、程序违法、案情未查清、罪名定性错误、正当防卫未认定以及量刑不当等问题。整个会面持续了一个小时。
6月14日,辩护律师计划提交《关于要求对辽宁夏俊峰故意杀人案不予核准死刑并发回重审的律师意见书》。由于合议庭要求司法程序严肃,律师的意见和材料将直接提交,因此在死刑复核期间,《意见书》将暂时不对外公开。
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