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指的是法官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法律上的自由裁量权所受到的。法官的司法变更权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原则上由行政复议机关处理,人民不能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
但是,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的情况,又不宜判决撤销的,人民有权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