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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救助管理站,原名“常德市收容遣送站”,于2003年8月1日进行了更名。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它参照公务员管理,位于光荣路188号,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救助股、财务股和法制股四个股室,同时挂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牌子。
自成立以来,常德市救助管理站得到了、市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以及市民政局的直接指导。在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发布的《细则》的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热情接待,文明管理,及时救助,践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致力于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在各项工作中,该站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奥运会和世博会期间被评为救助管理先进单位,被评为全省文明救助管理站和机构规范化救助站。此外,还多次荣获常德市春运优质服务单位、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民政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红旗单位等荣誉。其主要职责是为城市中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
常德市救助管理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