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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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2 05:25
营业执照不可以跨区,营业执照中规定了营业地点,经营者必须根据其中所规定的营业地点进行经营。
一、含义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中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二、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的方式: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其他文件、证明。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三、申请注销
(一)窗口现场办理
1、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2、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注销费用。
(二)全流程网上登记
1、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2、满足简易注销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在企业没有债权,债务的情况下进行;
如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