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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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6:19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赠与他人。赠与人和受让人必须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集体土地申请标准,所赠与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赠与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