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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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18:42
自学考试
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18周岁以上外国公民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的专业除外。
首次报名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或乡以上*证明(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持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毕业证*报名手续。
目前由于各个省市报名规定有所不同,新考生要注意,照片最好携带4 张。同时携带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等文具填涂机读报名卡。
注意:
1 、自考可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一年以上者,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经所在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 、首次报考不能托人代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殊性决定了自考工作在每个环节都要严厉杜绝" 冒名*" 的可能性,特别对于自考新生首次报考,要求无论工作再忙、路途再远,都要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新生填写登记表,规定要本人的笔迹,以便今后与试卷的笔迹相核对。相片也要经考办人员核对后才能贴入表格。
为了给自考生一个直观认识,特举例说明:天津自考生自助报名程序。
新考生首次报名要建立考生考籍档案。考生报名时要领取"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 、" 制证袋" 、" 考籍档案袋".应按要求用钢笔认真、准确填写有关项目,不得涂改。填好后,将照片分别贴在" 登记表" 和" 制证袋" 指定位置上。其余的两张照片装入" 制证袋" 内。考生将报名材
料中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自己的电子考籍档案。输入时屏幕上提示的准考证一项,可输入12个8字,计算机会自动赋予考生一个准考证号,然后按屏幕提示依次输入。同时将自己首次报考的科目输入微机。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将" 考籍档案袋" 、" 登记表" 、" 制证袋" 一起交报名处,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老考生报名,将自己的磁卡准考证在刷卡器上刷卡,屏幕上就会出现考生自己的档案信息,然后按提示依次输入。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自学考试何时报名考试
自学考试全国每年举行两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统一在4月份和l0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星期天,考场一般设在各市、县*所在地的完全中学内。报名时间各省不尽一致,一般安排在每次考试前的两至三个月,报名地点是考生所在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报名站,具体报名时间由各省考委在当次考试的《报考简章》中提前公布。除每年两次考试外,近年来各省还在两次考试外适当安排了一些“小考”,以加快人才培养速度、增加考生应考机会。这些小考的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在各省自学考试报刊或当地报纸上公布。
去买一份当地的报考简章》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各级高等教育自学*组织实施考试的依据,也是各种助学单位组织助学辅导的依据,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具体时间和地点,可以参考下面的网站
各地区高等教育自考报名收费标准一览表
北京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 3、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课程:90元/科次;
重庆 笔试课程:每科30元
上海 自考(含委托开考、学历文凭考)报考费35元/科;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120元/科次
每门课程交报名费十五元、考试费二十元。
山西 报名时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务费每科次25元
陕西 收费标准统一按26元/生·科
辽宁 理论课每科交报名考试费30元,其中报名费5元,考试费2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每科5元。
天津 考生每报考一科次报名费10元、考务费20元。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除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外,还需交纳相应的材料费。
甘肃 专科每科次26元,本科每科次28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基础科段的专业课程每科次100元);护理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28元(不分本、专科)
浙江 每人每课次48元
四川 报名费用:每科26元
青海 考生每报一门课程交纳报名费贰拾柒元(27元)
云南 每科人民币25元
参考资料:中国自考网http://www.chinazikao.co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18:42
自考流程
(一)确定你的自考省份
(二)登录自考省份的报名网站——某某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点击进入“自学考试”栏目,里面会有各种自考信息。
(三)确定你的自考专业
四、网上报名注册自考准考证——某某省教育考试院(一般都是这个)或者某某省招生考试院
(五)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去你在网上选择的确认现场地点,一般都是某某区县自考办
(六)报考4月或10月的自考科目,规定时间内缴费,报名才有效大多数自考省份都是在网上报考科目,网上缴费。
(七)查阅自考教材使用的教材,下载自考科目的考试大纲
(八)购买自考教材、试卷和教材配套辅导等资料
(九)看教材、做试卷、查缺补漏、考前一个星期背记重点知识和重要考点考前一个星期背记重点知识和重要考点,非常重要!
(十)下载考试通知单,查询考点地理位置
考前一天查询考点地理位置,交通路线,预留出足够从住所到考点的时间
考试通知单上有考试地点,考场考场号,考场座位号,考试日期等内容。建议多下载几张考试通知单,以防丢失,无法进考场。
(十一)准备考试文具,带齐“三证”(包括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十二)考试结束后,等待一个月左右查询成绩,在某某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查询成绩,查询完成绩后,你该好好准备下次自考科目了。
(十三)重复报名考试科目,直到考完自考专业规定的所有的自考科目,第二次自考就不用重新注册准考证了,也不用去现场确认了。
(十四)考完所有的自考科目,自考专科可以申请毕业了,自考本科继续下一个流程。
(十五)自考本科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的事项不归自考办管理,而是归主考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管理。
(十六)花2—4个月的时间撰写毕业论文
十七、去主考院校的答辩办公室或者教室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十八)等待一个月左右查询毕业论文答辩成绩
(十九)到区县自考办申请自考毕业,等待领取自考毕业证通知
(二十)到区县自考办领取自考毕业证
一年有两次申请自考毕业的机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为6月份左右,下半年为12月份左右。
(二十一)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书,一年也有两次申请的机会,分别为4月左右和10月左右。
申请学士学位有限定期限:自从自考毕业内的一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二十二)领取学士学位证书,拍学士服照片留念,一年也有两次领取的机会,分别为5月左右和11月左右,具体时间看各个主考院校的规定。
自考比较难,建议通过网络教育报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18:43
考 生 篇
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 , 也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教育形式。为了切实将自学考试考务培训和考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证自学考试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作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规范化操作规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组织 4 次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元月、四月、七月、十月。元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 11 月 10 — 20 日;四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上一年 12 月 10 — 25 日;七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当年的 5 月 10 — 20 日;十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当年的 6 月 10 — 25 日。
2 .报名地点
县(市、区)城区报名点一般设在县(市、区)自考办,乡镇报名点一般设在自学考试乡镇服务站;市、州城区报名点一般设在市、州自考办,也有部分地方将报名点设在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学校报名点设在学校自考办。系统委托开考部门报名点一般设在本系统教学站。
3 . 报名条件
( 1 )报名对象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及居住地的*,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正在*、*的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 2 )报考条件
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到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报名。
专科毕业生报考非同类专业的本科段,须加试所报专业专科段的部分专业课。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的考生,在*毕业证前,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
4 .报名流程
新考生报名流程:考生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本人报名的有关材料——自考办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领取、填写相关表格——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自考办采集考生信息——自考办打印《考生报名回执》——考生本人凭校对单校对《考生报名回执》并签字确认——考生进行电子照相——自考办整理信息后逐级上报。
老考生报名流程:考生提供准考证原件——考生领取、填写相关表格——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自考办采集考生信息——自考办打印《考生报名回执》——考生本人凭校对单校对《考生报名回执》并签字确认——自考办整理信息后逐级上报。
5 .补报名
考生如果错过报名时间,可到当地自考办咨询、报名。各地自考办在向上级自考办报送数据前会视情况安排时间补报名。
6 .报名办法
我省自学考试分为面向社会开考、面向委托系统开考、全日制助学班三类。各类自学考试考生的报名办法为:
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新考生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本人报名的有关材料到县(市、区)自考办按照报名流程报名。老考生持准考证在原报名点报名。
面向委托系统开考的专业:新考生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本人报名的有关材料到委托系统在各地设立的报名点按照报名流程报名。老考生持准考证在所属县(市、区)系统报名点报名。
全日制助学班:由各举办高校自行组织报名。助学班考生实行注册制度,由举办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要求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7 .正确填报考生基本信息、报考信息
考生的基本信息是考生考试和办理毕业证的依据。考生在填写相关表、卡时字迹务必工整、规范。考生的通信地址应冠省、市、县(市、区)名称并注明街道或住宅小区名称或门牌号,或乡、镇、村、组。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畅通, 以确保必要时及时联系,避免误时误事。
考生的报考信息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唯一依据,如果报名表填写有误,将直接影响考试的结果。因此,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核校报名表,确保报名表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报名回执。
8 .考生准考证不慎遗失或损坏,可到原发证的县(市、区)自考办申请补办。
9 .报名咨询
考生有任何关于自学考试的问题都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报名点具有以下职责:
( 1 )宣传自学考试制度,提供有关自学考试的咨询,解答报名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 2 )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点须张贴《报考简章》《报名须知》和报表样表、填写说明及报名流程图,以指导考生报名。
( 3 )为考生预订并发放教材;发放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补办准考证;提供已考课程的成绩查询等。
特别提醒: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开考四次,但有部分市、县自考办不组织元月和七月份的考试,因此,一年之中,不同地区自学考试的次数并不完全一样,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时要根据当地自学考试具体情况进行妥善安排。
二、考试
(一)考前注意事项
1 . 考生在考前和考中要注意休息,注意调理好饮食,注意调节好心理,以保持充沛的体力和良好的心理状态。
2 .考试前 7 日到当地*领取准考证。仍未领到准考证时须及时向当地县(市、区)自考办查询。
3 .在考试的前一天熟悉考点和考场,要特别注意了解考点张贴的有关考试的规定和内容,避免因考试时无意识违纪而影响考试成绩。
4 .在考试的前一天准备好考试必备物品,包括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黑色签字笔等。
5 .掌握好考试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
上午 8 : 30 — 11 : 00 下午 2 : 00 — 4 : 30
6 .到考场出发前再次清理并携带好考试用品,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黑色签字笔一样都不能落下。
特别提醒:
( 1 )由于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最好不要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考点,尤其不要带较多的现金到考点,以免丢失。
( 2 )由于开考 15 分钟后不能入场,考生应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进入考场,不要迟到。为了稳定情绪,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最好提前一些时间到达考点。
(二)考试
1 .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若进考点时已携带有规定以外的物品,在进考场前须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考场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如带有现金,务必自行保管。
严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考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
2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入场后,在监考员的引导下,在《考场图像及考试情况记录单》指定位置签名,然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查验。
3 .领到试卷、答题卡或笔迹卡后,先浏览一下,看试卷、答题卡或笔迹卡是否有问题,如缺页、缺损、漏印、字迹不清等。如果有问题,应举手示意,请监考员调换或对正。如果没有问题,则按照监考员提示,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好姓名、准考证号等。
4 .准考证号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
特别提醒:
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姓名的, 不填、漏填、错填、用规定以外的笔填写 准考证号码、姓名的, 填写 准考证号码、姓名 字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的,其试卷将被作为违规试卷处理。
5 .在开考铃响后开始答题。不要在开考铃响前抢答,也不要在考试结束铃响后延迟答题。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
6 .答题注意事项
( 1 )考试一般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试卷和答卷合一;部分课程会采用考卷和答卷分离的分卷考试方式。考生在拿到试卷后,应仔细阅读试卷上的说明,根据试卷要求答题。
( 2 ) 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笔迹卡上抄录有关内容时须用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时只能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蓝)色钢笔。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填涂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
( 3 )考生答题时须在试卷规定的答题位置作答,在非规定位置作答,其试卷将按违规试卷处理。
( 4 )不要在试卷、答题卡上做答案以外的任何标记,也不得使用涂改液,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
特别提醒:
①答题时应沉着、冷静,认真、细致,如出现漏填、错填,或因填写字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相应答案无效。
②如果是分卷课程,一定要将试卷Ⅰ上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否则,相应答案无效。
③用规定以外的笔填涂或答题的,该答题卡或试卷无效。
7 .考试时应保持考场内的良好秩序,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交换答卷纸、答题卡、草稿纸。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或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
8 .在考试期间,考生如果违规,监考员将当即对其予以警示,考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还将按照违规违纪处理程序,向违规违纪的考生出示违规违纪记录的内容,并送达《违规考生通知单》。
9 .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并按监考员指令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上,然后从考场前门依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中的任何一项,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
三、查询考试分数
考生有两种方式得到自学考试成绩:一是到当地自考办领取;二是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查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 www.hbea.e.cn
湖北教育考试网网址: www.hbee.e.cn
附录:教育部 18 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规定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位置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信号开始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教育*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贮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 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它作弊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它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禁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成绩并由此取得的相应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它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第十二条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到开除或解聘,教育*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基本信息。
自学考试完全指南
http://www.eol.cn/include/cer.net/zikao/zhuanti/baokaonan.ht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18:44
网上报名的流程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